发布时间:2024-07-17 15:36:46
江苏省江阴市、浙江省绍兴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发布政策措施支持企业开展转型升级,鼓励企业应用《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国家标准实施以评促建工作。
1、《2024年度江阴市工业和信息化转型升级 专项资金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支持重点:智能制造示范引领项目。
鼓励企业试点示范,承担国家、省级项目,争创智能制造领域各类荣誉和标杆,带动行业内和产业链相关企业提升智能制造水平。
申报条件:企业2023年度获评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创牌类项目、省级示范智能车间、通过国家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并获得五级、四级、三级、二级。
2、《绍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绍兴市制造业数字化改造示范企业评价认定办法的通知》
由市经信局根据本办法组织开展对绍兴市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改造水平评价和数字化改造示范企业认定工作,该工作遵循自主自愿、择优确定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评价程序和要求:
根据企业数字化发展程度,对申报主体进行分级评价,由高到低划分为4.0、3.0、2.0、1.0共四个水平等级,市经信局组织专家从数字化改造水平达到3.0水平及以上的企业中,择优评选绍兴市制造业数字化改造示范企业,经官网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认定。
评价方式包括直接评定和申报评定两种方式,按照就高原则予以认定。
直接评定:
1.2020年(含)后,列入工信部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5G全连接工厂,省级未来工厂(认定)、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等名单,或获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贯标4A(4级)及以上证书(有效期内)的企业,直接评定为4.0水平。
2.列入省级智能工厂、工业互联网平台(认定)、5G全连接工厂、制造业“云上企业”等名单,或获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贯标3A(3级)及以上证书(有效期内)的企业,直接评定为3.0水平。
3、《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稀土产业链数字化转型试点若干政策的通知》
政策支持范围:根据自治区确定我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试点有关要求,支持我市稀土产业链数字化转型和发展。
政策资金来源与分配:政策支持资金由自治区、市本级、旗县区三级资金构成。
资金支持原则和方式: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根据不同数字化改造模式给予不同比例额度支持。重点向工业互联网平台、数字车间智能工厂以及中小企业倾斜。单个项目支持资金一般最高不超过项目投资的20%、额度不超过300万元。重大且具有示范引领项目,专题研究制定支持比例和上限。
政策支持指南方向:
1.支持数字车间、智能工厂建设,按照不超过实际完成关键设备及软硬件投资额的20%、数字车间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智能工厂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给予补助。
2.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持企业开展两化融合贯标,达到2A级(含)及以上认定的,奖补档次依次为30万元、50万元、70万元、100万元;支持企业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达到集成级、优化级、引领级认定的,奖补档次依次50万元、70万元、100万元(两项认定奖励可同时享受)。
3.支持数字化服务商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对被评价为包头市级或自治区级优质数字化服务商的企业,按照服务企业数量给予一定额度奖励。
来源于:电子标准院CESI 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