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08 16:43:37
山东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根据《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支持技术改造促进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东开管发〔2023〕3号)和《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支持技术改造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实施细则》(东开经发字〔2023〕17号)文件精神,组织开展2023年开发区技术改造奖励政策申报工作,采用直接奖补、贷款贴息、担保补助等方式择优给予支持。
01 支持范围
(一)支持百企技改。加快淘汰落后低效产能,鼓励企业积极应用国内外先进技术改扩建原有生产线,对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和配套设施进行更新改造。
(二)支持企业创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工业企业等。
(三)加大技改项目金融支持力度,对总投资超过 3000 万元的技改项目给予贷款贴息和担保补助。
(四)支持企业节能降碳。
(五)鼓励技改项目纳统。
02 支持方式
采用直接奖补(含设备投资奖补、节能降碳奖补、小巨人和单项冠军企业奖补、纳统奖励)、贷款贴息、担保补助等方式择优给予支持。
03 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报技术改造奖励政策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本区内依法登记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且在统计平台纳统的技术改造项目,还须为开发区技术改造导向目录项目;
3. 符合信用、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有关要求。
(二)申请直接奖补资金的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年度设备投资不少于200万元(不含增值税原值);
2.项目立项、环评、能评等前期手续完备;
3.设备投资额在2023年2月28日-至今完成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单台设备价格(指不含关税和增值税的原值)不低于5000元;
(1)设备包括:生产设备,安全设备,环保设备,及用于项目的先进生产技术、设备嵌入式软件、系统集成和用于信息化项目的相关硬件设备。
(2)设备不包括:自制生产设备、区外设备、运输车辆、货架、空调、电梯、基建及安装调试费、监控设备、设备零配件、二手设备。
4.智能化改造项目,参考《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GB/T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方法(GB/T39117-2020),经专家评审,项目实施后企业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达到二级以上的,评定为智能化改造项目;
5.企业节能降碳奖补资金,要求项目已投产运行,实际节能效果可监测、可统计可评估,节能量进行专家评估认定后予以支持;
6.对获得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工业企业、新认定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工业企业等,申报主体需取得相应称号认定(以认定文件为准);
7.申报技改项目纳统,须当年新增统计入库、当年度竣工投产的技改项目。
(三)申请贷款贴息及担保补助的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贷款贴息:
1.项目立项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在建或完工的技改项目;
2.项目与银行签订项目贷款合同,并已获得项目贷款且于2023年度实际发生贷款利息;
3.项目立项、环评、能评等前期手续完备;
担保补助:
4.东营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融资担保公司;
5.取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04 申报材料
(一)基本材料
1.项目真实性承诺书(附件1);
2.项目简介模板(附件 2);
3.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及其他手续办理情况(已办理的可提供复印件,不需办理和未办理的须提供有效说明,并注明未办理预计完成时间 );
4.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5. 项目承担企业近1个月内信用中国信用记录等信用证明材料;
6. 2023年度完税证明;
7.其他需要证明的材料。
(二)申报直接奖补类项目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 企业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 申报项目企业购置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明细表(附件3),设备清单中要包含初次申报时的主要设备,可提供订货合同;
3.申报主体经有关部门批准取得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工业企业、新认定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工业企业等相关证明材料;
4.技改项目纳统,统计部门认可的相关证明材料(项目纳统、竣工投产时间截图等);
(三)申报“技改专项贷”贴息项目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3年“技改专项贷”贴息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4);
2.银行盖章的贷款合同,贷款转存款凭证(或贷款借据等证明银行放款的单据),银行出具的2023年度企业还本付息的资金流水明细表(附件5,同时提供Excel电子版)。
(四)申报融资担保补助费项目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3年“技改专项贷”融资担保补助费项目申请表(附件6);
2.委托担保合同、担保合同以及担保费收费凭证(复印件)。
(五)申报企业节能降碳奖补资金项目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 项目简介模版中明确写明,该项目实际开工建设及竣工投产的基本情况,包括开竣工日期、建设主要内容及稳定运行等相关内容;
2. 企业节能降碳技改项目申请表(附件7);
3.项目改造前、后主要用能设备清单列表。项目改造前、后现场图片资料(改造前、后分别不少于3张照片);
4.项目节能量计算中涉及所有数据的溯源凭证(提供改造前或后至少6个月以上的相关数据及凭证),比如项目改造前、后能源购进、消费等相关台账及凭证,项目改造前、后产品生产、销售等相关台账及凭证等。
以上材料需真实、合法、完整,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05 申报程序
按照属地原则,申报单位(企业)向所在辖区的街道、园区公司递交书面申请材料,各街道、园区公司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并向经发部出具初审意进行推荐,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报送经济发展部。经济发展部组织第三方中介机构、评审专家等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后,择优进行奖补。
06 其他要求
(一)同一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上级财政资金扶持的,本次不得申报。
(二)企业自愿申报,对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各街道、园区公司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组织开展相关申报工作,并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把关。于12月13日上午下班前,将推荐文(盖章版)原件、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经济发展部,同时提供电子版 (推荐文、申报书 PDF版、附件8汇总表EXCEL版)。我单位后续适时发布补充通知,将企业投资、税收等信息更新为2023年度数据。
联系人: 王辉 郭媛媛
电 话: 0546-8306033
邮 箱: dykfqjfj@dy.shandong.cn
文章转自:东营市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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